# 屋顶光伏租赁合同审查要点(出租方/甲方视角) > 来源:2026-06-15 莎莎委托审查"全额上网 租赁合同"的实践总结 > 适用:代表屋顶业主(出租方)审查光伏投资方提供的格式合同 ## 合同性质 - 司法实践认定为**综合性无名合同**(最高院2020年判决),包含: - 租赁关系 → 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租赁合同章 - 电力供应关系 → 适用供用电合同相关规定 - **没有专门立法**,多部法律法规叠加适用 ## 三种上网模式 | 模式 | 含义 | 政策限制 | |------|------|---------| | 全额上网 | 发电全部卖给电网 | 2025.5.1后工商业分布式**禁止** |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优先自用,余电卖电网 | 各省有自用比例要求(30%-80%) | | 全部自发自用 | 全部自用,不上网 | 需防逆流装置 | **关键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2025年1月23日发布 ## 甲方视角核心审查清单 ### 一、合同有效性 - [ ] 上网模式是否符合现行政策(全额上网已禁止工商业分布式) - [ ] 租赁期限是否超过20年(《民法典》第705条上限) - [ ] "自动续签"条款是否可执行(≠重新签合同,超出部分可能无效) - [ ] 建筑是否有合法手续(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合同无效,司法解释第2条) - [ ] 是否存在在先抵押/查封(先抵后租→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司法解释第14条) ### 二、租金保障 - [ ] 首次租金支付有无明确的并网截止期限 - [ ] 是否以甲方先开票为付款前提(税务资质限制风险) - [ ] 有无租金递增机制(20年合同无递增→购买力大幅贬值) - [ ] 乙方逾期付租有无违约责任 - [ ] 日期是否正确(常见错误:6月31日、2月30日等) ### 三、违约责任对等性 - [ ] 甲方违约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常见:剩余年限全部预期收益,金额巨大) - [ ] 乙方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典型格式合同:甲方3条详尽、乙方仅1条极简) - [ ] 赔偿有无上限 - [ ] 甲方有无主动解除权(格式合同常常不给甲方任何解除权) ### 四、甲方义务合理性 - [ ] 甲方能否自由进入自己的屋顶(常见:需乙方书面同意) - [ ] 甲方对第三方行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 ] 是否需免费提供大量场地设施(设备房、电缆通道等) - [ ] 乙方转让/质押资产是否仅需"通知"甲方 - [ ] 有无开放式义务(如"甲方应积极支持") ### 五、其他风险 - [ ] 拆迁补偿分配(格式合同常约定全归乙方) - [ ] 管辖法院(格式合同常约定乙方所在地) - [ ] 政策变化解除时甲方有无补偿 - [ ] 有无保险要求 - [ ] 合同到期后设备拆除和屋顶恢复义务 ## 关键法律依据 | 法律法规 | 条文 | 内容 | |---------|------|------| | 《民法典》第705条 | 租赁期限 | 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 | 《民法典》第725条 | 买卖不破租赁 | 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效力 | | 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条 | 合同无效 | 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合同无效 | | 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14条 | 不受保护 | 先抵押/查封后租赁→不受保护 | | 《企业破产法》第18条 | 管理人选择权 | 破产后管理人可解除未完合同 | | 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2025) | 上网模式 | 工商业禁止全额上网 | ## 司法实践要点 - **零租金合同风险**:法院可能不认定租赁关系→无法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浙06民终4075号) - **BAPV vs BIPV**:附加式光伏通常不构成添附(浙02民终4005号),一体化光伏可能构成添附 - **无规划许可证**:直接认定租赁协议无效(京民申2129号) - **屋顶漏水**:法院严格审查因果关系,需第三方鉴定报告 - **预期收益损失**:破产清算中难以获得支持,需合同中明确约定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