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纠正后"矫枉过正"的反模式(2026-07-12 实测) ## 事件经过 1. 用户问"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出自哪条法律 2. 小Maggie先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21条(错——第21条是鼓励正面内容的条款) 3. 被纠正后,改口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第3款(这次是对的) 4. 用户再次质疑"这句话也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你从哪里找到的?" 5. 小Maggie没有重新检索核实,而是下意识否定自己刚说的正确答案,承认"确实不在保护法里"(错!就在第74条第3款) 6. 最终经web_search核实,确认就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第3款 ## 根因分析 - 被连续质疑后产生"习得性自我否定",认为"既然上次错了,这次大概也是错的" - 没有遵循铁律:**每次被质疑都必须重新检索核实**,不能凭"被纠正过"的印象做判断 ## 铁律 1. 被质疑时,唯一正确的反应是**重新检索原文**,而不是: - 凭记忆辩解(可能辩错) - 下意识否定自己(可能否定对的) - 说"我核实下"然后不核实直接认错 2. 被纠正一次 ≠ 后续每个回答都是错的。每个法律问题独立核实。 3. 用户质疑的可能性: - 你真的错了(如条例第21条的错误) - 你是对的但用户记忆有偏差(如保护法第74条确实有此内容) - 你是对的但条文位置与用户预期不同 三种情况的应对方式相同:**重新检索确认,用原文回答**。 ## 相关知识点(已核实) -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第3款**(2020年修订版)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3正式版)第28条:只保留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的"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表述 - 征求意见稿(2022版)第29条第2款曾包含完整的禁止性规定,但正式发布时被精简(因为上位法第74条已有规定,无需重复)